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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根据《厦门市市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和厦门市建设局的要求,为促进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规范和促进厦门市政建设工程“鼓浪杯”奖(市级优质工程)(以下简称“鼓浪杯”优质工程奖)评审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鼓浪杯优质工程奖是厦门市建设局设立的厦门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最高质量荣誉奖。 鼓浪杯优质工程奖分为金奖和银奖。 原则上,金奖每年不超过30个奖项,银奖每年不超过70个奖项。
凡获得“鼓浪杯”优质工程奖并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项目,方可推荐参加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评选。
第三条 鼓浪杯优质工程奖评选由厦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厦门市质量安全管理协会)组织实施。
鼓浪杯优质工程奖由建筑企业自愿申报,经市质量安全管理协会评审,经鼓浪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由厦门市政府公布建设局确认后。
第四条 鼓浪杯优质工程奖活动的创建应当注重过程质量管理。 创作活动是以建筑施工企业为主体的质量行为,有关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和指导; 市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对全市鼓浪杯优质工程创建进行过程指导、检查和评价。
第二章 申请条件
第五条 申报鼓浪杯优质工程奖的项目除应符合建设规模相关要求(见附件1)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使用功能且竣工验收不满两年的新建工程。
(二)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以及现行国家和行业规范的质量标准。
(4)获得厦门市结构优质工程称号。
(五)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推荐意见。
(六)创建市级以上文明施工现场。
(七)专业项目应当有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专业委员会)的书面评价和建议。
(8)创建过程中应开展QC小组活动。
(九)住宅工程应符合《厦门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若干技术措施》的规定。
第六条 单体住宅、带商场的住宅、商业办公楼须符合下列要求方可申报:
(一)单体住宅工程的装修、改造应当按照设计图纸和合同要求完成。
(二)设有商场的单体住宅项目,住宅部分建筑面积不应低于总建筑面积的70%以上。 住宅部分的初期室内装修应完全按照设计图纸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 商场部分装修应完全按照设计图纸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目前工程已移交验收。 设计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出具变更证明。
(三)商务办公楼工程应完全按照设计、施工图纸施工,并已交付验收。 室外装饰装修全部到位,室内装修装饰占建筑总面积60%以上,所有公共部分装饰装修应完成; 消防已通过验收。
第七条 下列项目不属于申报项目范围:
(一)曾参加鼓浪杯优质工程奖评审但未入选的项目。
(二)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
(三)因保密要求难以核实的项目。
(四)因质量问题被部、省备案不良记录的项目。
(五)因质量问题引起群体投诉造成不良影响的项目。
(六)存在《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2006)规定不合格的工程。
(七)项目质量不符合要求,检验批次、分项、分项目按GB 50300-2013第5.0.6条第3款、第4款处理。
第三章 申请程序
第八条 工程总承包企业或主要施工单位自愿向市质量安全管理协会申请古浪杯优质工程奖。
第九条 创建鼓浪杯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原则上应在项目启动后1个月内申报(按项目启动报告)。
(以报告为准))向市质量安全管理协会登记,提交“鼓浪杯”优质工程奖创建活动登记表(附件2)及相关资料。
第十条 市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原则上于每年6月、11月集中受理申请单位的工程质量综合报告。
综合评价(以实时通知为准);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厦门市建设工程鼓浪杯奖(市优质工程)申请表(附件3)。
(二)申报表载明必须提供的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 申报“鼓浪杯”优质工程奖的工程,只允许一家施工单位作为主施工单位申报。 主要建设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以安装工程为主体的工业建设项目中,负责主要生产设备、管道、仪表和电气设备的安装; 在以土木工程为主体的工业建设项目中,负责主体厂房安装及其他与生产相关的主要房屋、构筑物的施工。
(二)公共建筑、住宅工程中,承担主体结构和部分装修工程的施工。
(三)在钢结构、幕墙、装饰、园林等专业工程中,承担主体工程及主体工程的施工。
(四)两个以上建筑施工企业共同承包工程并签订联营合同的,以完成工程量50%以上的企业提出申请。
(五)住宅小区、社区组团由多家施工单位共同完成的,以已完成工程量(建筑面积)最大的单位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 申报鼓浪杯优质工程奖的工程,由建设主体单位统一报送。 不得超过两家建筑施工企业作为主要参建单位联合申报。 主要参与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独立中标或者与总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
(二)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量的20%以上。
(三)已完成的单位工程或分支工程质量全部达到优级。
第十三条 专业工程(包括园林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智能化工程、幕墙、钢结构工程等)由申请人向行业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专业委员会)申报。
第四章 评审组织
第十四条 设立古浪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古浪杯优质工程奖的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主任由市质量安全管理协会会长担任,评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评委)由市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常务理事会成员及相关委员组成厦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专家。
第十五条 成立鼓浪杯优质工程奖评审专家组,负责现场评审。 评审组成员从市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市级优秀评审专家库中选拔,采取项目回避制度。
第五章 评价与审查
第十六条 市质量安全管理协会按照本办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不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单位。
第十七条 市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原则上于每年7月、12月组织评审组进行现场评审。 申报单位和各参赛单位应认真配合现场评审工作。
第十八条 项目现场评审程序:
(1)组长公布相关评价要求和诚信纪律,听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物业管理单位(住宅及大型公建工程)对工程质量的意见,分析用户及相关单位的满意度与工程质量有关的,并声明单位相关人员应远离。
(二)申请单位简要介绍工程质量特点、难点及质量保证措施,并提供VCD音视频资料(结构工程施工过程、工程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工程施工难点及重点应突出)实际质量控制情况)。
(三)对工程实物质量进行现场检查,抽查数量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公共建设项目:不低于项目建筑面积的10%;
2、住宅项目:公寓套数不低于项目套数总数的5%,且不少于5套;
3、商住建筑项目:住宅项目按本条规定划算,公共建筑项目非住宅部分按本条规定划算;
4、市政工程:不低于工程建设规模或数量的10%;
5、房屋建筑工程的所有室外墙体、屋顶、地下室外墙均应进行检查,工程其他部位应随机抽取进行检查。
(四)检查项目的相关技术和质量保证资料。
(五)评价组依据《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2006)和专项工程加分(附件4)进行综合评价和评分。 (单位项目视觉质量评价分数未达到85分以上,一票否决)
第十九条设立审查机制。 组织评审专家组对各组推荐但评价分数较低的项目进行现场评审。 原则上审稿率控制在20%左右。 评审专家组由各组组长及有关专家组成。
第二十条 专业工程(包括园林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智能化工程、幕墙、钢结构工程等)应当由行业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专业委员会)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书面评审。 。 由安全管理协会推荐,经市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初审合格后参加评审会。
第二十一条 市质量安全管理协会负责组织召开评审会议。 原则上每年组织两次评审会议; 评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法官出席方为有效,法官不得委派代表出席。
评委根据评审专家组组长报告和参赛项目申报材料进行无记名投票; 参赛项目获得到场评委总票数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即可获得鼓浪杯优质工程奖。
第二十二条 符合“鼓浪杯”优质工程奖候选资格的项目,将在市质量安全管理协会网站或相关媒体上公示7天。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前100名项目将报厦门市建设局确认,并根据综合评价得分授予鼓浪区(综合评价得分相同的,以综合评价得分最高的项目授予鼓浪区)。结构评价得分较高者优先)。 杯优质工程奖; 其中,综合评价得分88分以上的前30名项目将被授予“鼓浪杯”优质工程金奖,其余的将被授予“鼓浪杯”优质工程银奖。
第二十三条 鼓浪杯优质工程奖从“科技示范工程”和创建省级文明工地活动项目中优先考虑。
第二十四条 评审组综合评审分数达到86分以上但未通过评审的项目,协会秘书处将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有权声明并再次提出申请。 (原则上应在15天内提交厦门市建筑装饰协会,否则不予受理)。 经业务主管单位批准后,协会将组织以评审委员会评委为主的复审组进行现场复审。 复评小组认为可以推荐参加本市优质项目评审的,可在下次评审会议上再次参与投票(评审分数不变); 认为不能推荐参加本市优质项目评审的,维持不合格结果,不再提出申请。
第6章 纪律与奖励
第二十五条 申报鼓浪杯优质工程奖的单位不得弄虚作假、请客送礼、干扰评审组正常工作。 违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其申报和获奖资格; 上述行为严重或者隐瞒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厦门市建筑装饰协会,暂停该企业申报鼓浪杯优质工程奖的资格。 第二十六条 评审人员、评审人员必须秉公行事,廉洁自律,恪守标准,严格把关,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不得接受举报单位或者有关人员的馈赠或者馈赠。 违规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其项目参与或评估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第二十七条 获得“鼓浪杯”优质工程奖的单位,颁发“鼓浪杯”优质工程奖奖杯和证书。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鼓浪杯优质工程奖杯和证书,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 获得“鼓浪杯”优质工程奖的工程,发现存在影响结构安全的工程质量问题,或者有重大投诉,经现场检查确认属实的,市质监部门安全管理协会有权向厦门市建设局提出请求,共同作出撤销该工程获奖称号的决定。
附表:1、申报厦门市建设工程鼓浪杯奖(市优质工程)应满足的规模
2.厦门市建设工程鼓浪杯奖(市优质工程)创作活动登记表
3.厦门市建设工程鼓浪杯奖(市优质工程)申请表
4.特殊项目奖励积分
五、鼓浪杯优质工程奖的意义
厦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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